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湘东职业中专出公差管理办法【正式稿】

萍乡市湘东中等专业学校2223

湘东职业中专出公差管理办法

2017年8月28日三届一次教代会审议通过)

 

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,规范差旅费报销流程。结合我校具体情况,特制定本规定。

本办法适用于湘东职业中专全体教职工外出会议、培训学习等差旅费用方面的管理。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:交通费用及其食宿开支费用。

教职工出差管理及相关办事程序:

一、党政办是学校教职工出差考勤管理部门。校长室、总务处是学校各部门差旅费资金计划及报销审核部门。

二、教职工出公差,须持有关通知、文件经校长批准或经学校同意派出,填写出差表,交党政办存档,方可按有关规定进行报销。

三、差旅费标准

1、教职工出差应合理规划出行线路,控制交通成本,本着安全、节约的原则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。

2、差旅费费用标准按职级和不同地区划分,教职工出差、外出培训、学习期间费用报销标准,如承办单位包括了食宿的不再报销食宿费:

1)教职工市区内出差按实际情况以公交车票价报销往返车票;特殊情况中午不能返回的,就餐补助20元/人。

2)有特殊情况需租车的需要填写《公务用车申请单》,请示校长室同意,按租车市场价报销费用。

3)多人同时赴市内一个单位办事或公出并车。填写《公务用车申请单》并经校长室签字同意,按2元/公里补助给予车主。安全责任由车主负责。

4)派出到外县市公干,长途交通费用实报实销,原则不自驾车赴外县市公出。在省外用车补助不超过80元/人/天,省内用车补助不超过40元/人/天,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,不报销交通费用。

5)外县市出差伙食补助不超过100元/人/天。

6)出差住宿费不超过300元/人/天。同行出差时,同性别者要求两人同住一间(即每两个人只能报销一间客户住宿费)。

6)招待费用必须事先报批,有招待费的扣除当天生活补助。

7)校级班子成员交通补助及公务用车参照区政府相关文件执行。

四. 外出交通工具的选择

1、从晚上10点至次日早上7点在火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,可以乘坐硬卧。

2、外省出差可以选择乘坐飞机经济舱或高铁二等座;其交通费实报实销。

五.报销要求

1、出差教职工报销时应提供正规的住宿发票、车船票,参加各类会议、培训的还须附有关通知、文件方可按有关规定进行报销。

2、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原始票据的,则由出差人附上相关情况说明,部门负责人或者相关同行人证明,经领导批准,方可报销;

五. 罚则

对于违反上述规定,未及时报销或者弄虚作假,多报的,一经查实,按公务员廉洁制度给予相应处理。

六、未尽事宜由校长办公会参照《湘东区区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》(湘府办发【2014】48号)处理。

 

 

附:

1.出差申请表

2.公务用车申请表


附件一

出差申请表

部门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申请日期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出差人

职别


职务代理人

职别


职务代理人签名


姓名


姓名


出差要办事项


出差地点


交通工具


出差时间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时起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时止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共    

部门主任意见


分管领导意见


校长意见


 

 


附件二

公务用车申请单

 

出车时间


用车部门


出车司机


外出人员


事由


起始地


派出车辆


部门主任

意见


单价

2元/公里

结算费用

   元

分管领导

意 见


主要领导

意 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