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湘东职业中专公务用车暂行办法

萍乡市湘东中等专业学校7865

湘东职业中专公务用车暂行办法

2017年8月28日三届一次教代会审议通过)

 

一、因学校原有公车(赣J23083)已行驶超过32万公里,车况较差,维修费用较高,需要报废。经学校班子会研究决定将原有公车(赣J23083)转为汽修教学实训用车。为了加强学校公车取消后公务用车的管理,提高工作效率,特制定本暂行办法。

二、公务用车由党政办统一调派。以《公务用车派车单》的形式实行统一管理,无《派车单》的严禁出车,不予报销费用

三、申请用车的程序:

1、申请用车人应提前填写派车单。派车单上应注明用车部门、使用人、事由、目的地等内容。

2、派车单填写完毕后,由部门主任、分管领导分别审核签字,由主要领导签字审批。

3、如有紧急用车事项,事先电话申请派车,两天内补办用车手续。如未申请用车,自行用车的,则不予报销费用。

4.党政办根据派车单,提前通知用车申请人车辆安排情况。

四、公务用车的派车范围:

1、办理学校对外的相关业务工作,且办事地点在中心城区以外。

2、运送机关重要文件、 大量现金、 大量的或不易搬运的贵重物品、大宗普通物品等。

3、学校中心工作、大型活动、参加各类会议、迎接检查等

五、党政办每月汇总统计用车情况,办理报销费用手续

六、报销标准:1.5元/公里。

附件:公务用车派车单

 

萍乡市湘东职业中等专业学校

2017年8月28日


湘东职专部门公务用车申请单(存根)

用车人员 出车日期201  年  月  日至201  年  月  日共  天(次)事由 起始地 行程距离(公里)派车情况预算费用元(¥       元) (2元/公里)   车主:部门主任签字 分管校长签字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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湘东职专部门公务用车申请单(交出车员)

用车人员 出车日期201  年  月  日至201  年  月  日共  天(次)事由 起始地 行程距离(公里)派车情况预算费用元(¥      元) (2元/公里)   车主:部门主任签字 分管校长签字 

NO:

 

湘东职专部门公务用车申请单(存根)

用车人员 出车日期201  年  月  日至201  年  月  日共  天(次)事由 起始地 行程距离(公里)派车情况预算费用元(¥       元) (2元/公里)   车主:部门主任签字 分管校长签字 

NO:

 

湘东职专部门公务用车申请单(交出车员)

用车人员 出车日期201  年  月  日至201  年  月  日共  天(次)事由 起始地 行程距离(公里)派车情况预算费用元(¥      元) (2元/公里)   车主:部门主任签字 分管校长签字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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