湘东职业中专公务用车暂行办法
(2017年8月28日三届一次教代会审议通过)
一、因学校原有公车(赣J23083)已行驶超过32万公里,车况较差,维修费用较高,需要报废。经学校班子会研究决定将原有公车(赣J23083)转为汽修教学实训用车。为了加强学校公车取消后公务用车的管理,提高工作效率,特制定本暂行办法。
二、公务用车由党政办统一调派。以《公务用车派车单》的形式实行统一管理,无《派车单》的严禁出车,不予报销费用。
三、申请用车的程序:
1、申请用车人应提前填写派车单。派车单上应注明用车部门、使用人、事由、目的地等内容。
2、派车单填写完毕后,由部门主任、分管领导分别审核签字,由主要领导签字审批。
3、如有紧急用车事项,事先电话申请派车,两天内补办用车手续。如未申请用车,自行用车的,则不予报销费用。
4.党政办根据派车单,提前通知用车申请人车辆安排情况。
四、公务用车的派车范围:
1、办理学校对外的相关业务工作,且办事地点在中心城区以外。
2、运送机关重要文件、 大量现金、 大量的或不易搬运的贵重物品、大宗普通物品等。
3、学校中心工作、大型活动、参加各类会议、迎接检查等。
五、党政办每月汇总统计用车情况,办理报销费用手续。
六、报销标准:1.5元/公里。
附件:公务用车派车单
萍乡市湘东职业中等专业学校
2017年8月28日
湘东职专部门公务用车申请单(存根) 用车人员 出车日期201 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 日共 天(次)事由 起始地 行程距离(公里)派车情况预算费用元(¥ 元) (2元/公里) 车主:部门主任签字 分管校长签字NO: | 湘东职专部门公务用车申请单(交出车员) 用车人员 出车日期201 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 日共 天(次)事由 起始地 行程距离(公里)派车情况预算费用元(¥ 元) (2元/公里) 车主:部门主任签字 分管校长签字NO: |
湘东职专部门公务用车申请单(存根) 用车人员 出车日期201 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 日共 天(次)事由 起始地 行程距离(公里)派车情况预算费用元(¥ 元) (2元/公里) 车主:部门主任签字 分管校长签字NO: |
湘东职专部门公务用车申请单(交出车员) 用车人员 出车日期201 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 日共 天(次)事由 起始地 行程距离(公里)派车情况预算费用元(¥ 元) (2元/公里) 车主:部门主任签字 分管校长签字NO: |